最强政策汇总:国家及各部委支持“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升级”

近年来,在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不论是国家还是各部委,一直在推出利好政策,推动企业数字化+HR的深度转型。企业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以员工为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部门迎来了“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时代”,正在逐步完成从“线下到线上”的工作模式转变。

自上个世纪末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在中国形成至今,国内整体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和水平已有显著提升。

特别是近年来,在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不论是国家还是各部委,一直在推出利好政策,推动企业数字化+HR的深度转型。企业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以员工为服务对象的人力资源部门迎来了“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时代”,正在逐步完成从“线下到线上”的工作模式转变。

为直观表明这一趋势,本文汇总了从国家机关到地方部门,对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升级推出的有关政策、动态,政策发布时间为2020年至今,希望能为积极数字化的企业增强信心和提供参考。

国家各级机关支持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升级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

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深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培育发展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

2.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1年12月)

到2035年通过“两步走”,加快推动生产方式变革:一是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大部分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应用智能化;二是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

3.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22年3月)

以“大平台”为支撑,打牢数字化基础,夯实服务根基: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基础软硬件支撑平台资源“云化”拓展,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持续发展提供方便易用的充足“算力”。

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区块链基础支撑服务平台,与现有平台系统实现耦合衔接,支持共建共用,推动电子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等典型业务场景上链应用。

以“大数据”为驱动,挖掘数字化潜能,创新工作模式,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链条数字化变革:

推动历史数据电子化,形成全国统一、共建共用的大数据应用资源,形成“电子档案袋”“电子证照库”等典型服务应用,提供数据比对、状态核查、个人画像、趋势分析等服务。

4.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11月)

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创新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推动招聘、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业态提质增效。

5.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2020年10月)

促进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布局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集聚一批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开发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等,结合行业特点对企业建云、上云、用云提供相应融资支持。

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支持优势企业提高工业互联网应用水平,带动发展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

6.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2020年7月)

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

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满足日常性多方协同工作、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有效支撑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方式变革。

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

7.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0年4月)

鼓励各类平台、开源社区、第三方机构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开发工具及公共性服务。

支持互联网企业、共享经济平台建立各类增值应用开发平台、共享用工平台、灵活就业保障平台。

8.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0年3月)

支持数字化服务商打造智能办公平台,推出虚拟云桌面、超高清视频、全息投影视频等解决方案,满足虚拟团队管理、敏感数据防控等远程办公场景升级新需求。

助推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帮助中小企业从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

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思路,鼓励各地将中小企业数字化列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9.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3月)

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

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10.人社部《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2021年7月)

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设电子劳动合同业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接收电子劳动合同的数据格式和标准,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的全面应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要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通过有效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劳动合同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服务,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能力,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各地方相关部门推广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的相关动态

1.北京市政府《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6月)

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协同办公平台。促进网络安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拥有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和服务能力的优质企业,支持操作系统安全、新一代身份认证、终端安全接入等新型产品服务研发和产业化,建立可信安全防护基础技术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终端、用户、网络、云、数据、应用的安全服务能力。

2.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2年)》(2020年9月)

继续加强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核心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引领能力。

发挥集聚引领、产业协同和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提升我国数字产业能级发挥核心牵引作用。

着力培育服务型制造业、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新一代 信息技术创新生产、组织和商业模式。引导工业龙头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进行供需对接,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3.北京市人社局《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11月)

标志着继1986年10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后,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

《意见》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实行电子劳动合同,探索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形成“线上签约、链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劳动合同电子化应用管理新模式,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应用,并逐步提升场景运用规模。

4.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促进在线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年4月)

顺应在家办公、异地办公、移动办公等需求,鼓励发展无边界协同、全场景协作的远程办公新模式。围绕员工信息上报、视频会议、协同办公、协同开发等场景,打造远程办公平台和管理体系,持续优化产品用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注重运用新兴技术,开发全场景远程办公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强化远程办公信息和数据安全。

5.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2021年7月)

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探索建设市级产业大数据新型基础设施,建立面向企业的数据双向开放赋能机制。鼓励有条件的解决方案提供商,探索先用后付、按收益分成的“合约式”服务模式,参与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

支持数字经济市场主体集聚发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高成长型企业培育工程,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高能级市场主体。

6.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2020年11月)

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行动,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一批国家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鼓励发展数字化转型共性支撑平台和行业“数据大脑”。培育发展一批跨行业跨领域和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机制。

7.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深圳市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试行)》(2021年6月)

深圳首个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为统一全市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仲裁指引。

8.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广州市电子劳动合同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广的通知》(2021年12月)

电子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采取更加便捷的方式订立劳动合同,减轻用人单位订立、保存纸质劳动合同的成本,帮助用人单位优化用工管理,方便劳动者保存和查阅。

9.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2020年12月)

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实施优化工业互联网生态、实施企业上云行动、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和农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贸易中心、新兴金融中心,推进企业、园区数字化转型等9项任务。

10.福建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的通知》(2021年8月)

指导用人单位通过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含政府和市场化相关平台),采取或确认第三方平台采取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和可追溯。

除上述地方之外,青岛、淄博、沈阳、昆明、南宁、桂林等地也登出了“全面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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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URL:http://k.sina.com.cn/article_7320705954_1b4591ba2019011k6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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